发布时间:2025-10-16 23:48:01    次浏览
【概要】机动车“国V”新规实施推迟已经在3月1日生效的机动车“国五”新规,在实施一个月后罕见推迟。前日,省环保厅官网发布通知,宣布珠三角地区实施国V排放标准的时间推迟到今年12月31日之前,粤东西北则不得迟于明年6月30日。时限分别推迟了9个月和1年。为何突然增加了一段“宽限期”?据了解,政策变动背后是各品牌汽车经销商清理库存和二手车销售、外迁的巨大压力,以及行业协会的全力争取。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意味着行业诉求收到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希望能推动修订《广东省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条例》,从根本上解决二手车“限迁”问题。此前政策“缓冲期太短”省环保厅2月15日发布《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从3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轻型点燃式(汽油)发动机汽车全面实施国V车辆排放标准,市场上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车辆,必须符合国V排放标准。7月1日起,对在粤东西北地区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V排放标准。其时正值春节前夕,各品牌汽车销售商普遍感到政策“缓冲期太短”,调整销售国IV库存新车压力山大。据省流通协会之前公布的数据,全省非国V新车库存约为20万辆。其中,深圳、佛山、广州、东莞和中山五大城市库存积压最为严重,国IV库存比例占比约七成。根据前日《通知》,国V实施时间可由各地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并向社会公告。仅规定了最后时限,“原则上珠三角各市实施时间不得迟于2015年12月31日,广东其他各市不得迟于2016年6月30日”。“这已经算是相对理想的结果。”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会长严斐表示,此次国V车新规暂缓实施,表明了行业诉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府部门了解到实情,能够及时调整政策,值得肯定。取消“限迁”才能治本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副秘书长郭俊荣表示,珠三角城市本月实施“国V”之后,市面上“国IV”二手车库存无法处理,直接造成了二手车“迁不出、进不来、转不动”的三难困局,使汽车产业链上最重要的环节面临断裂,从而直接影响到新车销售,汽车金融、融资租赁等业务停滞。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会长严斐也透露,下一步将争取通过人大促成《广东省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条例》的修订,从根本上解决二手车“限迁”问题。目前,该协会已经将省内限迁国IV车辆对环保起到的实际效果作出综合分析,并向人大、政协呈交了相关建议,估计在三个月内会得到是否修订、如何修订“限迁”条例的明确答复。最近,个别二手车行已在补充国V二手车货源。国V排放暂缓实施后,部分二手车经销商表示,未来二手车价很可能出现回调,近期收购价将上升10%左右。